在現代商業環境中個人創業者和自由工作者越來越多,這樣的模式雖然靈活,但隨著事業規模擴大以及應盡的納稅義務(國稅局的長官們查稅方面,不能說是宵衣旰食吧只能說是懸粱刺骨),成立公司的必要性便浮現;開公司的時機點該如何判斷?成立公司對經營者又有哪些具體好處?這篇文章將詳細探討這些問題,幫助您在事業發展的關鍵時刻做出明智的決定。
成立公司的好處
- 開立發票,增加合作機會
很多大型企業或政府機構在選擇合作夥伴時,更傾向與能開立發票的公司合作。對自由工作者來說成立公司後具備開立統一發票的能力,不僅讓合作機會增加,也能提升專業形象。
- 爭取官方補助與銀行支持
以公司的名義申請官方補助或銀行支持,成功率通常會高於以個人身份申請。許多官方補助計畫和銀行支持項目對公司有特定的資格條件,成立公司可以讓您更容易爭取這些資源。
- 事業擴展與資源獲取
當事業規模擴大時,成立公司可以讓您更有效率地取得外部資源,例如吸引投資或與其他企業合作。此外公司化的運營模式在稅務、內部流程及外包管理上更有條理,也能減少人為錯誤或資金流向不明的風險。
- 節稅優勢
成立公司對於高收入的創業者尤為有利,當收入更高時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甚至可以高達 40%;而公司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則固定為 20%。此外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經營者,依法必須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營業稅,成立公司能讓這些稅務負擔的管理更為高效;對於小規模營業人而言,月營業額須向所在地國稅局稽徵處申請後始得具備此一資格。
- 近年各縣市國稅局加大輔導力度,小規模營業人有很高機率被輔導為應開立發票之營業人。(編按:『…(即便營業人為免開統一發票資格)國稅局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營業規模,就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為維護租稅公平,將持續透過實地訪查,積極輔導營業規模及交易型態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餐飲店使用統一發票,並向其宣導使用電子發票之便捷性及節省其人力等益處。』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4.07.17)
- 分離個人與企業資產
經營事業不免有風險,成立公司可以將個人資產與企業資產分開。這意味著萬一公司因為經營不善產生債務,負責人僅需以公司資本額為限承擔風險,不會牽連到個人財產,提供更好的法律保護。
什麼時候應該成立公司?
- 收入規模穩定並成長
當每月營業額穩定成長,並且預計業務量持續擴大時,成立公司不僅是稅務考量,也是未來合作與發展的重要基礎。 (編案 : 通常年收入百萬後即可考慮成立公司,但實際稅務仍因個人情況有差異 )
- 計畫爭取外部資源
如果您希望申請官方補助計畫、銀行支持,或吸引外部挹注,成立公司是不可避免的一步。
- 需要分散風險或規劃資產
當事業規模開始觸及需要聘請員工、簽訂長期合約或購置設備等層面時,將個人與企業風險分離的需求便會提高,這是開公司的適當時機。
總結
開公司是創業過程中重要的一步,不僅能提升合作機會、爭取更多資源,還能節稅並保護個人資產。然而是否成立公司應根據事業規模、收入水平和未來規劃綜合考量。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提供清晰的方向,幫助您在合適的時機邁出第一步。
(本文撰寫投稿於 https://centurion-work.tw/landing/article/article_must_know_20241201/ )